第三十章 秦牧的三个女人_大宋混世魔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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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章 秦牧的三个女人

  姜月奴不是第一次登上讲台了,可是每次上台,她多少都会有点紧张。

  在樊楼时候,人多的场面也不少,可是她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情况。那时候的姜月奴总是落落大方,从不怯场。可是在近卫团的战士面前,姜月奴却失去了勇气。

  按说不应该如此呀,自己怎么也是汴梁城最好的酒楼里面最顶尖的存在,这些战士,不过就是一群庄稼汉,可是姜月奴就是失去了往日的从容。

  其实她的怯场并不奇怪。

  近卫团的战士虽然都是庄稼汉出身,但是他们从穿上军装那一刻起,就脱胎换骨了。

  他们每一个人,都不再是这个大宋的子民,也不属于这个时空。

  姜月奴面对秦牧时候没有手足无措,那是因为秦牧喜欢她,给她展示的总是自己温柔的一面。

  近卫团的战士们不同,他们每一个人,穿着笔挺的军服,腰杆笔直的坐在小凳子上。

  横看成排,竖看成列,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,而且是经过铁和血考验的整体。

  这样的杀气,绝不是姜月奴所能抗衡的。

  她当然没有底气给这群战士讲课。

  秦牧也没别的办法,只好特意批准她讲课前可以喝点酒。

  姜月奴每次上课前都给自己灌到微醺,这样才有勇气登台。

  她今天要讲的是关于M1加兰德步枪的结构。

  掌握武器的拆卸,保养,安装,是每一个近卫团士兵的基本技能。对于枪支结构,他们闭着眼都比姜月奴清楚。

  姜月奴自然不是给战士们讲解怎么拆卸组合,她要教战士们学会枪支每一部分的文字书写。

  枪管,机匣,**,弹仓,护木,扳机,**,击针,复进弹簧,等等这些文字。

  秦牧没想过照搬后世的小中大学课程,他没那个时间。

  只有先紧着最需要的文字来。

  在训练中学习,在工作中学习,在战争中学习。

  微醺的姜月奴恢复了往日的大家风范,往台上一站,顿时吸引住所有人的眼光。

  姜月奴带着若有若无的微笑,拿起粉笔——粉笔和黑板秦牧也都搞来了,开始书写。

  樊楼女子的琴棋书画自然拿得出手。粉笔的握法虽然不同于毛笔,但是不可能一个毛笔字写的好的人写不好粉笔字。

  一手漂亮的小楷写在黑板上,就连来观摩的方好音都看的连连点头。

  果然是个才女。至少有一笔好字,比红线姐姐的字强太多了。

  刘云飞认真的学习着。

  他已经完全被近卫团迷住了。

  这里的一切,都是他这二十八年从未经历过的。每一天对他来说,都是新生。太多新奇的东西,也有太多的规矩。

  可是这一切造就了一个全新的刘云飞。

  他看不起朝廷的禁军。现在的禁军早就没有了开国时候的气象,绝大部分兵丁连弓都拉不开。与其说他们是军人,还不如说是穿军装的老百姓。

  什么才是军人?刘云飞曾经以为只有西军那样强悍的队伍,才能算是军人。

  可是现在他再也不那么认为了。

  西军,只不过是一群敢打敢拼的汉子聚集在一起,但是他们绝不是真正的军人。

  刘云飞骄傲的认为,只有近卫团战士,才是这世上唯一的军人。

  禁军脱了军服就是老百姓,西军脱了军服就是土匪,只有近卫团的战士,脱了军装依然是军人。

  他不知道这是为什么,只知道秦团长在不知不觉中,给近卫团注入了灵魂。

  刘云飞敢肯定,如果现在让近卫团的哪个战士离开部队,他们宁可去死,也绝不离开。

  他以前从来没有这种归属感。在西军中没有,否则他不会投奔师父;在汴梁也没有,只是为了师父遗命,照顾贾红线,才待了那么多年,一旦要走,当时的刘一刀从没留恋过。

  只有到了这里,加入了近卫团,刘一刀才变回了刘云飞,而且是一个全新的刘云飞。

  现在他已经因为表现出色,成为四班班长了,虽然这个班的人数只有正常的一半,但是刘云飞非常珍惜这个职位。

  他不知道秦团长最终要带领大家走向哪里,可是他坚信,那个高度一定是自己做梦也不敢想的。

  偶尔回想起来,那天自己还想着跟团长比试比试,真是太不知道天高地厚了。

  可是刘云飞虽然彻底融入了近卫团,成为一名真正的军人,但是他毕竟年龄比大多数战士要大,已经不再是青年人。

  他也有自己根深蒂固的想法。

  近卫团无疑要发展壮大的,团长也会越走越高的,同志们都猜秦牧会当皇帝。

  刘云飞也这样认为。

  如果秦团长当了皇帝,那么皇后是谁?

  刘云飞认为贾红线才是真正的皇后,贾线娘,也就是方好音,或者说圣女,只能是贵妃。

  只是近卫团除了他一个人之外,全是圣女的嫡系。

  贾红线的嫡系只有自己一个,这样在未来的争皇后过程中,师妹太吃亏了。

  而且就是不管师妹和圣女谁当皇后——这个是秦团长考虑的,就是自己的未来发展也不能不想想。

  日后近卫团扩展为千军万马,可是最高层的军官无疑要从现在这批人里面出。

  三十七比一,自己也太吃亏了。

  刘云飞必须改变这个现状。

  他考虑有机会和师妹说说,自己回一趟西军,把曾经的袍泽也拉过来一些。至少人数不能比现在的人少,这样师妹争起皇后来也有底气。

  刘云飞虽然胡思乱想,但是学习没有落下,只是稍一走神,手下力气没拿捏准,笔头断了。

  秦牧给每一个人都发了铅笔和笔记本。不是2B铅笔,这个太占空间,是自动铅笔,耐用。

  刘云飞赶紧按了一下笔杆,又顶出一截笔芯。

  真是好东西,这也太方便了。

  战士们都安静的书写着,偶尔有胆大的敢偷偷看看姜老师。

  这是秦团长的要求,要称呼老师。

  私底下他们把姜月奴叫姜贵妃,不过也是不敢当着贾红线面提,也不敢当着圣女的面提。

  现在的方好音,在近卫团战士中变成了一个符号,不再有原来圣女的地位。

  这一切都是在不知不觉中完成的,秦牧从来没有刻意的要求他们忘记方腊,更没有要求他们不许称呼圣女。

  秦牧什么都不说,但是近卫团是完全按照后世军队标准建立的,在这种体系里面,就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,只有军队的精神,才是他们存在的基础。

  方腊和圣女,渐渐变成了两个远的不能再远的符号,即使有人偶尔提起来,大家也觉得很奇异。

  方好音在近卫团心中,更接近于亲人。

  他们想让方好音当皇后,就好像是让自己的姐姐妹妹当皇后一样,而不是让圣女当皇后。

  方好音也拿着纸笔,认真的书写。

  她虽然写的一手好毛笔字,可是秦牧平时都不写毛笔字,偶尔用签字笔,铅笔,写一些东西。

  表哥的一切都是她模仿的对象。既然秦牧这样握笔,方好音也要这样握笔。

  她知道,这是未来的方向。

  至于未来自己是皇后还是贵妃,方好音暂时还不在意。

  表哥好像有一些心事,她能感受的到,否则也不会大家都住在东跨院里面,却从来没有哪个姐妹被表哥叫去侍寝。

  即使红线姐姐那么想和表哥洞房,在路上都想那样,可是回到东跨院之后,也失去了勇气。

  如果表哥不叫她,她是不会晚上过去表哥的屋里的。

  秦牧为什么这样,他不说,方好音自然不问。她是个极为聪明的女人。

  东跨院里面的几个女人,除了任潇潇有点小,有点少见识,剩下的三个都是伶俐至极,否则也不能和睦的相处到现在。

  姜月奴一边讲,一边写,一边偶尔扫一眼方好音。

  秦郎去汴梁了,没有带着小姐姐,却带走了大姐姐,是不是红线姐更得宠呢?

  可是看小姐姐的模样,一点没有伤心,也许自己猜错了。

  唉,还是不猜了,把秦郎交代的事情做好才是真的!

  姜月奴相信,只要自己做好近卫团的老师,就能坐稳东跨院的位置。

  不论秦郎以后走到哪里,都会带着自己的。

  “同志们,”姜月奴说起这三个字还有点生疏,可是她依然坚决的说出口:“今天的学习就到这里。”

  “起立!”

  石遗一声令下,几十名战士齐刷刷的起身立正。

  “谢谢老师。”

  虽热这是标准程序,但是近卫团战士发自真心的感谢姜月奴。

  她是那么和气,从来没有因为战士们学的慢而责备过任何人。

  这点姜月奴比秦牧好的多。

  秦牧毕竟是男人,要他给一帮小伙子扫盲,真是难为他了,有时候难免急躁。

  姜月奴就不然,不论哪个战士有问题,她总是很有耐心的解答,从来不发火。

  所以她在战士们心中的地位立刻就极大的提升,直追贾红线和方好音。

  一时在近卫团中,三人地位几乎不分上下,方好音仅仅以亲情领先一些。

  战士们出了教室,列队来到纸浆厂。

  这里还有一个老师——吴小妹。

  吴小妹现在的水平,放在后世,绝对是高级技工。

  吴家庄现在的两个厂子,都是她在管理。厂子的技术问题,她都能处理。

  秦牧的军队,是二十一世纪的军队,绝不能连工厂的概念都没有。

  他们必须知道什么是工业。

  在工厂的劳动是这个阶段必不可少的一部分,有助于从各个方面打造全新的军队,从而更加彻底的区别于老式军队。

  战士们工作学习的时候都是穿着作训服——军礼服那么漂亮,谁都舍不得沾上一点灰。

  纸浆厂的环境可不怎么样。

  和教室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天地。

  姜月奴每天都是香喷喷,漂漂亮亮的,教室里面也就充满着温馨。

  工厂,尤其纸浆厂,纸浆总是有一股怪味。可是没人抱怨,他们都是劳动人民出身,骨子里面就有朴素的劳动意识。

  不劳动哪里来的衣食?

  不得不说秦牧运气非常的好。

  这支队伍全是出身贫民,有朴素的意识,而且都经过了战场的考验,还是冷兵器战场的考验,又非常的年轻。

  这样几十个人聚在一起,背景单一,心灵纯洁,又曾经彻底失去了希望,所以现在秦牧给他们的一切,就好像干涸的海绵遇到了泉水,每一个人都拼命的汲取着。

  如果不是这样的人做班底,而是任员外派来几十个家丁,秦牧再花一百倍力气也达不到现在的效果。

  吴小妹按照今天的工作量分配着任务。

  她知道再过两天秦少爷就要把造纸厂建起来了,到时候这些纸浆就会变成各种各样的纸。

  能卷烟,也能做烟盒,还能做笔记本。

  秦牧给了她一个大号笔记本,还有一支签字笔。

  吴小妹喜滋滋的。

  她总为自己那天的勇气庆幸。如果不是果断的要跟着秦少爷,现在自己会在哪里呢?

  也许在韩城县里面,给人做丫鬟吧。

  那情景……

  吴小妹不敢想了。幸亏自己走对了一步。

  她很满意现在拥有的一切,不论是纸浆厂还是火柴厂,不论多辛苦的工作,她都喜欢,从不觉得累和烦,反倒愿意天天泡在厂子里。

  吴小妹喜欢看着圆圆的木头经过机器的处理,变成一根一根可爱的火柴棍。

  她虽然看着图画已经了解了蒸汽机的原理,可是依然对这样一个铁家伙能发出这么大的力气感到不可思议。

  秦少爷回来时候,吴小妹才会住到东跨院。

  她牢记自己是秦牧的丫鬟这个身份,只要秦牧在家,她就会早晚伺候——虽然也伺候不了什么。

  秦牧从来没当她是下人,卫生间里的东西,她随便使用。

  不过秦牧也觉得挠头,洗漱台买小了啊。瓶瓶罐罐太多了,不说别的,就是牙缸牙刷一堆,都快摆不下了。

  他有时候会想再弄个配套的台子过来,可是鉴于柜子的空间那么宝贵,又放弃了。

  挤着用吧。

  这次秦牧回到二十一世纪总算没有空手,他带回来了从王樵家抄来的玩意。

  一个青铜器,具体叫什么他肯定是不知道,只是觉得应该很贵。

  要不怎么会和镜子收藏在一起呢?

  不过这些他不用操心,秦牧只出货,别的有董玉琼考虑。

  回到二十一世纪的家里,黄金沙没在,不错!

  秦牧马上拿起电话给他打过去。

  “二代,你回来啦?快过来吧,我在公司呢。”

  黄金沙在公司?这真是很少见的事情。

  公司自从成立之后,除了秦牧和江厂长谈生意时候黄***来之外,平时他从不出现。

  不过秦牧一想也就明白了。现在不同往日,穆千柔来公司了,这小子自然就跑过去了。

  秦牧穿好衣服,带上古董,下楼开车来到了公司。

  还好公司设在城外,不需要考虑限行问题。

  只是公司这么偏,穆千柔上下班不方便,但是黄金沙体贴,这么大公司怎么能没车呢,于是马上配了辆车。

  他们三都有车,唯一没车的就是穆千柔,自然这车就给穆千柔用了。

  等于她也是有车一族了。

  董玉琼一见秦牧进来,喜出望外。

  她可是盼秦牧很久了。

  秦牧回来也不给自己打个电话,她又有点生气了。

  没等她发作出来,秦牧就拿出了那个青铜器,董玉琼一见之下,吃惊的捂住嘴巴。

  “二代,你怎么竟然出国,还去偷东西去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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